经常看古装剧的人对于“太监传圣旨”的情节都不陌生,他们可能会到嫔妃或者大臣的住处宣读圣旨,内容包含皇帝赏赐、升官降职、打入冷宫等,但事实上在真正的历史中,传圣旨一直都不是太监的工作,在明代甚至还有专门的衙门“行人司”,旗下的官员“行人”就是专门帮皇帝跑腿、颁布诏令。
历史上除了几个宦官当代的朝代,其余朝代的太监地位都不高。而现代人大多对明代的太监印象较为深刻,但根据《明史‧职官志》中记载“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可知,明代太监主要负责皇帝的生活起居与其他大小琐事,不得干政,更不用说接触圣旨了。
在明代其实有专门传旨的官职,负责管理传旨事宜的部门叫做“行人司”,也就是皇帝的“御用跑腿”,由明太祖朱元璋设立,专门负责传播官方诏令。虽然“行人司”在明代才出现,但“行人”这个官职早在《周礼》中就有记载,在周朝可分为“大行人”与“小行人”,2者皆为外交人员,差别只在于负责的对象不同。
尽管行人在周朝早已是官员,但真正把行人设成固定官员的人是朱元璋,起初行人官阶只有九品,之后稍微提升了一点,行人司的司正为正七品,左、右副司为从七品,行人则为正八品。明代重要的事情都是由行人分赴各地颁行诏敕的,像是洪武31年朱元璋过世,就曾“遣行人颁遗诏于天下”;而行人司存在长达370年,一直到清代乾隆才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