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长久的历史上,人吃人的事件在史书中不断出现。光是根据二十五史确实有记载的内容统计,中国历史上就共有403起人类相食的事件。近日微博“稗官野记”就分享了一篇《明季南略》的内容,让人不寒而栗。
书中写道,当时张献忠的军队几乎已无食粮能吃,队伍中逃到江南的一个士兵,则回忆说:“吾曩(那)年食五人矣!昔从献忠入蜀,蜀人畏之,避匿深山。无所得食,遂掠人食之。惟女子纤足趾束最佳,如豕蹄然!”
里面说道他那年吃过了五个人,因为避匿深山没有食物,便掳人杀来吃。而女子缠足过的脚滋味最佳,吃起来就像猪蹄一样。
(图/一名裹小脚的妇女,不过明代缠足其实还不会如此折断脚骨。)
还有乡野记载,说明朝崇祯末年大饥荒,一名男子到饭店吃饭。老板说肉卖完了,要等一下。 不久便拖着两个女子进了厨房,随着一声惨呼,一个女人的臂膀就被砍了下来。两女子向男子求救、求死。结果男子把健全者买了回家,已被砍断臂者就顺她的意,结束了她生命。
鲁迅的《狂人日记》里,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这里指的是封建礼教、制度害人,但实际上,真正“吃人”的历史却更多更可怕。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江淮居民在战乱中就只能吃人肉,价格甚至比猪肉还便宜。据说一名青年男子的尸体的价格,还比不上一斗米。
而在战争的时候,更有部队索性少带粮饷,减低负重,等到了要吃饭的时候,便把敌方士兵的尸肉直接当作食物。前秦时,苻登攻打羌军,当时岁旱大饥,苻登便把羌人尸体称为“熟食”,激励士兵说:“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患于饥!”(你们白天打仗,晚上就能吃肉吃饱,何必担心挨饿!)唐朝则有秦宗权,他行军时用车载着以食盐腌渍的人尸,充作军粮,四处掳掠平民,任意烹杀煮食。
(兵马俑)
身为现代人的我们,实在很难想象会有这样恐怖的事情,但史书中“易子而食”、“人相食”等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