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琥珀可能面临严刑峻罚?采集琥珀是义务?
格鲁诺与鲍尔都记载过人们会用琥珀交换盐这件事。由于许多住在海边的农民也是渔民,盐可以保存捕获物。然而,渔夫以海洋为生的事实也意味着,有时会被指责只是假装在捕鱼,实际上却在收集琥珀,于是公开警告非法持有琥珀的下场(图 36);渔民和农民被迫发誓,即使是最亲密的家庭成员,若有违法亦会告发。
〔图 36〕1664 年 3 月 24 日,与窃盗、走私琥珀有关的官方命令。
在后来的几世纪里,不仅是渔民和农民,还有他们的儿子与仆人(如果成年)、邮差和牧师都必须宣誓,而且每三年重复一次。他们还必须参加采集琥珀的活动。在其他任何时候,所有普鲁士海滩都禁止进入。惩罚方式从罚款、鞭笞、驱逐到绞刑不等,任何人只要“窃盗”五十公克就会受到惩罚。
如何采集琥珀?采集琥珀被形容是“鲁莽的寻宝”?
盖欧克.鲍尔从未去过普鲁士,必然是从某位比较接近琥珀采集活动的仁兄那儿获得资讯。这个人可能是普鲁士公爵的医生安德烈亚斯.戈德施密特,而戈德施密特更在一五五一年写下对琥珀更详尽的论述。根据戈德施密特的说法,拒绝参与琥珀采集活动会被罚款。他还解释说,使用的渔网相当大,宽度为七十厘米。他强调,裸身采集并非普遍的做法,只有在大约五公里范围内的少数村庄才有这种习俗。
尽管看来引人发噱,但裸体可能是为了避免溺水。在一幅出自十八世纪出版品的木刻画中,记录了撒网采集者站在深度及腰的水中(图 37)。
〔图 37〕琥珀采集的情景,出自约翰.阿摩司.康米纽斯(Johann Amos Comenius)《 世界图绘》(Orbis sensualium pictus, 1754)第二部分的木刻画。
一位十九世纪作家表示,在他那个时代,琥珀采集者通常跨进水里一百步,或是大约在第三波海浪出来的位置。许多人一起采集也比较安全。在十七世纪晚期,一位监督者控制两个海滩,每个海滩大约由二十五人负责采集。因此,一次采收行动可能牵涉到多达五十位采集者,在桑兰,一天内可能有四百人工作。当巨浪快把人淹没时,他们会转过身来,聚集在一起,用身体破浪。渔网也是救生工具。当海浪往内陆拍打而持续冲击着采集者之际,采集者将渔网的手柄插进砂里并紧紧抓着。
这必然是个奇特的景象。二〇一五年,一份英文报纸将俄罗斯皮奥涅尔斯基(Pionersky)的琥珀采集者活动描述为“鲁莽的寻宝”。当然,也有更安全的采集方法。采集者也会从船上进行采集,用长矛将琥珀从海底弄出来,以网子或钳子收集(图 38)。
〔图 38〕捞琥珀的工具,出自威廉・隆格(Wilhelm Runge)《东普鲁士的琥珀》(Der Bernstein in Ostpreussen, 1868)。
就价格而言,用钳子采集的琥珀是用网子的两倍,因为矿石的状况比较好。最安全的方法是在腐烂的海藻中寻找被冲上岸的琥珀,妇女与儿童亦可参与。这种琥珀通常称为“老琥珀”,因为受到大海的连续撞击、破碎与风浪冲击。一五三七年,老琥珀的价格比捞捕琥珀大约低了三分之二。
从大海到市场
安德烈亚斯・戈德施密特也记录了明确的采集后处理。当时的琥珀大师名叫汉斯.福克斯(Hans Fuchs)。福克斯会安排将琥珀装入木桶中,最终运送到洛赫施塔特(Lochstädt,今帕洛沃 Pawlowo)。送达以后会进行分类。三个主要类型为:普通矿石、工艺矿石与特殊规格矿石。戈德施密特并没有解释这些术语的实际意义,但还好他的同胞塞韦林.戈培尔(Severin Göbel)在十五年后提供了解释:普通矿石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它是最小且品质最低的矿石;画家及木匠等人会用这种矿石来清漆。另一种是所谓的工艺矿石,可以做成各式各样的成品。第三种称为特殊规格,最大块。
十七世纪的琥珀师汉斯.尼可劳斯.德米格恩(Hans Niclaus Demmigern)在任期间曾撰写一则指示,对尺寸、颜色与质地提供更详尽的说明——工艺矿石:长度、宽度与厚度相当于人的拇指,为棕色或红色。同上,如果棕色或红色矿石恰好超过这个尺寸,而且品质不太好、坚硬但充满裂缝与洞,则是有刚毛与“虫蛀”。
特殊规格矿石尺寸相同,但是,其颜色是深黄或浅黄色。如果特殊规格矿石比人的拇指更长、更宽且更厚,却有“虫蛀”、满是洞、看来有刚毛或不健康,它仍然属于特殊规格矿石。
德米格恩还强调有另一个类型——顶级矿石:宽度够、大而坚实的矿石。同样地,比大拇指长度更宽、更厚,也很坚实的就属此类。它是透明、轻盈且坚实的矿石,重量在七十公克以上,或者重量小于七十公克但坚实、火红且清透的矿石。白色、浅绿色或乳白色的矿石,以及特殊规格的白色矿石,无论大小⋯⋯,都属于顶级矿石。
普通矿石是上述之外的所有琥珀,除了白色琥珀(作为药物)以及颜色罕见的琥珀,这类琥珀则会单独挑出并送到琥珀师那儿。现在的情况非常类似。琥珀根据重量进行分类,按重量分类出售。截至二〇二〇年二月,重量在二至五公克之间的琥珀,每块售价约为每公斤四百五十英镑,而重量在五百公克至一公斤的大块琥珀,价格约为四千三百英镑。
谁独揽了百年琥珀贸易?
在洛赫施塔特进行分类后,这些木桶会经由柯尼斯堡转运到旦泽,再透过人脉较广的商人家族贾斯基(Jaski)安排销售(图 39)。贾斯基家族在一五三三年买下了这个权利,在第一次付款后,无论接下来是否供应了约定的数量,每年都要支付固定的费用。一五三三年受皇帝册封为贵族的保罗.贾斯基(Paul Jaski)是获得此权利的第一人,他在低地诸国(Low Countries)有合作伙伴。他的十个孩子中,有几个在欧洲其他地方上大学,并在国外定居。
尽管条顿骑士团的继任者普鲁士公爵曾多次试图重新谈判,贾斯基家族仍然控制琥珀销售长达一个多世纪。例如在一五八六年,奥尔格.腓特烈公爵(Duke Georg Friedrich)试图打破他们的控制,但贾斯基家族向保护者波兰国王求助,而波兰国王予以支持。
这样的控制最终在一六四〇年代打破,当时的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一世(Elector Friedrich Wilhelm)支付了相当于八百八十公斤白银的货币,重新获得控制权。这笔费用摊成四年支付,在一六四七年,腓特烈.威廉一世成为第一位完整掌握琥珀从海上采集到销售过程的普鲁士统治者。
〔图39〕旦泽全景。手工彩色版画,出自盖欧克.鲍尔与法兰斯.霍根伯格(Franz Hogenberg)《世界城市图》(Civitates orbis terrarium, 1575)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