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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血腥奇案:D-Day银行的杀戮

2017年2月2日13:15 未解之谜网

抢银行大家有想过吗?银行里的钱都经过层层的保护,不是咱们普通人想抢能能抢来的,但仍有很多人梦想着通过抢银行来致富的,小密只能说那真是个蠢贼,今天就来看看今天的主角能蠢到什么地步?

关注军事的朋友们都应该知道,所谓“D-Day”就是指1944年6月6日,盟军在欧洲西线战场上发起的,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登陆作战日——诺曼底登陆日。这一天,被西方军事学家称为“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一天”。

42年后的这一天,在美国东部的一个小镇,一个军事迷“精心”策划了一场“军事行动”,试图以此来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也由此上演了一出带着浓浓血腥味儿的闹剧。

1986年6月6日,星期五;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巴斯镇,第一国家银行。

总经理玛西亚比平时早几分钟打开了银行的大门,另外三名女职员都已经各就各位,准备好迎接这理应忙碌的一天。

就在大约半小时以前,当地警方和新闻媒体都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声称有恐怖分子将在郊区机场引爆炸弹。一时间,警车、消防车、媒体采访车全都浩浩荡荡地开赴机场。周末的街头,寂静得让人感到些许不安。

很快,银行就迎来了当天的第一位顾客,托马斯•马奇托,一位前海军陆战队队员。他坐在一名银行出纳的对面,准备提出一笔款子,然后去参加“老兵联谊会”举行的庆祝活动。这时,门外又走进一高一矮两名男子。他们似乎彼此并不认识,就像普通的银行客户一样,进门后分别坐在了两名出纳的面前。

突然,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子从怀中掏出一把99毫米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对准面前的出纳员举枪便射。随后,另一个和他一起进来的高个男子,也掏出了一把点三八左轮手枪。顿时,银行内枪声大作。

看到这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银行抢劫案。但是,如果您对劫匪打劫银行的“程序”有所了解的话,您就肯定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生活中,我们可能一辈子也碰不上一次银行抢劫案;不过,大量罪案类型的影视剧作品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让我们对这一高风险行业从业者的“业务手法”有所了解:

首先,在进入银行之前,他们总会先戴上面具或头套(当然,玻璃丝袜也可以,而且比较经济),以防自己的庐山真面目被张贴得满大街都是。

其次,抢银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求财,不到万不得已,劫匪是绝对不会开枪伤人的。他们手中的枪,主要是起到一个威胁恫吓的作用——试想,一个人站在银行的大厅里,两手空空断喝一声:全都不许动!周围人不把他当成精神病才怪;如果他的手里有枪,那效果可就截然不同了。

再次,务必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劫掠到尽可能多的现金。

最后,迅速撤离现场。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两个劫匪的作案过程吧!

首先,他们都是面无遮拦,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银行。其次,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对银行职员进行威胁恫吓,而是十分平静地坐了下来。再次,他们根本就没有提到“钱”这个字,直接拔枪开始杀戮——知道的是抢银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黑帮复仇记呢!

如果这两个人的确是以抢劫银行为目的,那我们只能说,他们真是蠢到家了。

案发当时,在银行大堂内共有五人;其中三人被当场打死,另有两人身负重伤,昏死当场。为了确保不留下目击证人,两个歹徒又逐一检查了一遍被害人是否还有呼吸。他们好像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监视摄像头”的东西。

杀完了人,这两个劫匪才匆匆忙忙抢了点钱,仓皇逃窜。那么他们一共抢走了多少钱呢?听好了,别把大家伙儿给雷着——2280块——这是抢银行吗?

案发当时,在银行的内间办公室里还有两个职员。那两个人在听到大堂传来的枪声后,当机立断--决定跳窗出逃(什么叫两军相遇勇者胜啊,那都是骗人的!逃命要紧!)。他们随后躲在了银行外墙的一个垃圾箱后面,亲眼目睹两名劫匪驾车沿329号公路向西遁去。

劫匪刚走,银行的保安员就到班了。这位迟到的保安员名叫瓦尔特,可不是保卫萨拉热窝那个。他刚把车停好,就看见两个银行同事慌慌张张地从垃圾箱后面窜了出来。大致了解完情况以后,瓦尔特发动引擎,一路狂追而去。虽说没撵上吧,好歹也把劫匪的车牌号给记下来了。

直到这时,刚才那两个跳窗而逃的银行职员才想起来打电话报警。由于大部分警员都已经被派去了飞机场,所以调度起来耽误了不少时间。

虽然如此,案发后仅数小时,那两个劫匪就被警方缉拿归案了。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不是警方神勇,实在是他们两个太无能了!无能到了让人忍俊不禁的地步,足以把美国所有银行劫匪的平均智力水平拉下好几个百分点。

那么,这两个劫匪到底是什么人呢?

矮个子戴眼镜的那位劫匪名叫马丁•阿佩尔,此君外表看起来瘦瘦小小,斯斯文文;尤其是一戴上那副黑框眼镜,还真有点凤凰卫视窦文涛大哥的意思。

这起血腥银行劫案,就是由他“精心”策划出来的。高个子劫匪名叫斯坦利•赫索格,阿佩尔的跟班,本案第一受害人。为什么我把他叫做受害人呢?因为他之所以参与实施这次银行抢劫,完全是受了阿佩尔的“忽悠”。下面,我就用调侃的语气还原一下案发前不久,两个人的一段对话。

阿佩尔:想赚快钱不?

赫索格:想,做梦都想!

阿佩尔:想就跟哥走!

赫索格:嗯!干啥事儿啊?

阿佩尔:抢银行。

赫索格:风险是不是太大啦?

阿佩尔:富贵险中求!

赫索格:有道理……有啥计划没?

阿佩尔:计划?那是必须地!真要动起手来,我就先来他一个调虎离山之计!

赫索格:哥,你真有才!

阿佩尔:嗯,他们都这么说……

语言恶搞了一点,但和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是大致相符的。

通过上面这段对话大家也能看得出来,阿佩尔和赫索格完全是两个处于智障边缘的蠢货。不客气地讲,当罪犯他们都不合格。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要是能研究出什么好的行动计划来,那也真是奇了怪了。

对于赫索格来说,目的就是抢钱;无奈自己没脑子,一切全听阿佩尔的,结果跑进银行大开杀戒去了。至于阿佩尔,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众说纷纭。

“呼声”最高的一种说法是:此君是个军事迷,尤其迷恋二战;他觉得自己是个天才的军事统帅,攻必取、战必克;平时不管干点什么事儿,都能被他称之为军事行动。就连他那辆二手的79年福特车,也被取了一艘航空母舰的名字,叫“莱克星顿号”——真是傻到冒泡。如果我们按照这种说法来考虑,那么阿佩尔抢劫银行的真正动机,很有可能就是要搞出一次真枪实弹的“军事行动”,抢不抢钱,抢多少钱倒是其次的了。

好了,下面来说说他们是怎样被警方抓到的。

阿佩尔和赫索格还没有来得及欢庆他们的“胜利”,就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他俩的新闻报道。两个人当时感觉非常奇怪:为什么警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他们如此多的情况呢?两个人在小屋里合计了一会儿,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开车上街转转,看看外面的形势如何。

于是,两个人藏好枪,换好衣服,坐上“莱克星顿号”,上街送死去了。

人要是缺心眼啊,你拦都拦不住。阿佩尔的那辆“莱克星顿号”,从车型到车貌,从车体颜色到车牌号,无一不在警方的掌握之中。

“莱克星顿号”被开到街上以后,阿佩尔手搭凉棚往四下里一看--好家伙,到处都是警方设置的路障。两个蠢货情知不妙,还佯装镇定,开车绕行。很快,后面就跟上来一辆警车。惊心动魄的公路追逐还没开始就结束了--阿佩尔决定停车投降。

警官:你俩这是干啥去啊?

阿佩尔:啊,那什么,我刚买了一把左轮手枪,带我哥们去枪支俱乐部试枪。

警官:哦,是这样啊。能让我看一下你的新枪吗?

阿佩尔:我……好像忘带了……

就这样,这位自以为攻必取、战必克的军事统帅,被一名普通警官给“俘虏”了。朋友们,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道理?不会撒谎就别撒。

尽管两个蠢货矢口否认,但警方随后在阿佩尔的家里,不但找出了作案时使用的两把手枪,而且还找到了银行被抢走的2280块钱。铁证如山,不容他们继续抵赖。

顺便交代一下阿佩尔的藏枪地点--吸顶灯的灯罩里。警方赶到他家进行搜查的时候,恰好天已经黑了;警方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开灯啦,灯一亮,灯罩里的枪影就显露无遗了。至于赃款嘛,拉开冰箱门就能看见啦!

那天晚上,所有参与搜查阿佩尔家宅的警员,全都被雷得不轻。

美国政府为阿佩尔和赫索格指定的代理律师名叫约翰•玛格尼利,据说此公在了解完案情后极其郁闷。不过,后来他倒是从这宗案件中获利不少--他就本案写了一本书,因为内容比较搞笑,曾经畅销一时。

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嘛,说起来也非常有趣:赫索格始终坚称自己无罪;而阿佩尔不光认罪,还坚持让法院判他死刑。为了加速审理进程,能够早日被执行死刑,阿佩尔甚至拒绝代理律师为其辩护。总之,“不让我上电椅我就上诉!”地方法院最终满足了他的要求。

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老生常谈了——在美国,要想处死一个人犯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根据宾夕法尼亚州州法的规定,所有的死刑判决必须要经过复议,即便是对于像阿佩尔这样求死心切的罪犯,也不能例外。

这一复议不要紧,死刑被否决了,改判阿佩尔终身监禁。这一复议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政治力量也开始插手此案。1995年2月28日,阿佩尔再次被判处死刑,刑期定在4月份。

这回阿佩尔算是如愿以偿了吧?不!这会儿他又不想死了!想拉我上电椅?没门!上诉!最后一直闹到了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那都是1999年的事儿了。2001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对阿佩尔作出如下判决:三个终身监禁,外加42-84年的刑期。至于赫索格嘛,早在13年前就被判了一个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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