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观察古代的人物画像,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大多数男子都刻意留着长指甲,甚至连至圣先师孔子也是,事实上,这在古代属于一种“炫富”行为,文人、地方仕绅透过长指甲,彰显不用下田耕作,与一般老百姓的区别。
《孝经》中写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三国时期的魏王曹操割发代首、商朝开国之君商汤剪指甲求雨等故事,让这句话拥有了更加崇高的地位,因此“不剪指甲”可以视作古人守孝道的一种表现。
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普通老百姓每天必须下田耕作,如果留长指甲会很不方便,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便点出解决办法,“凡寅日剪手指甲,午日剪足指甲,又烧白发并吉。”意指每到寅日剪手指甲,午日剪脚趾甲、烧白发,属于“吉”,由此可知古人其实也懂得变通。
但如果剪指甲和“不孝”无关,为何那么多古代男子留长指甲呢?事实上这是一种“炫富”的手段,古代的文人、地方仕绅通常会留长指甲,以表示不用下田耕种,将自己的身份与普通老百姓区隔开来。
元朝来自意大利的传教士鄂多立克在著作《鄂多立克东游录》提到,“有些人将小拇指指甲留到1英寸或更长一些,并以此为荣,显示不必为生计操劳的姿态。”明朝小说《后西游记》也描写,“尖尖手,长指甲,头带飘飘巾,身穿花花服,走路摇摇摆摆,自然是个文人”,可见当时这种外型特征已经成为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