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会有许多传统习俗,古人不但在乎生前行为是否合乎礼教,也十分重视自己的身后事,因此从大量的墓葬遗址可以发现,有钱有权的名门贵族墓穴中,总是放置各种奢华的陪葬品,甚至还会有陪葬人的遗骸,在明朝这些陪葬人称作“朝天女”,被选中后就必须为皇帝殉葬,尽管该女子的家族能得到优待,但残酷恐怖的人殉制度仍让大家害怕不已。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殉葬的一种陋习,从史前时代就已经存在,后来在商周时期最为兴盛,《墨子‧节葬下》便记载:“天子诸侯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考古学家在商朝贵族的墓穴遗址也几乎都有发现人殉的现象。
这项制度一直到秦汉朝以后才逐渐式微,改以陶俑替代人殉陪葬,秦始皇的兵马俑就是其中的代表,后续也有不少帝王仿效他的做法,但虽然人殉的数量确实减少,却从未消失在社会当中。
到了元明清时期,人殉制度死灰复燃,元朝大肆鼓励民间殉葬,而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更是延续这项陋习,不但在儿子死后,命令儿子的王妃、小妾、奴仆殉葬,他自己过世后也有46名嫔妃殉葬。
据《明史·后妃传》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明朝为了补偿殉葬人,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的家属或亲戚一些好处,像是其家族能够世袭锦衣卫的官职,或是得到一笔体恤金,但这些荣华富贵当事人却无法享受。